据德国《商报》获得的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拉尔斯·克林贝尔(Lars Klingbeil)起草的法案草案显示,德国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对加密货币销售利润统一征收25%的资本利得税,无论资产持有时间长短。该草案最早由《世界报》于周二报道,源自一份8月中旬的部门级文件。
根据草案,新法律将仅适用于2027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加密资产。此前购入的加密资产仍适用现行规则,因此目前持有比特币的投资者仍可享受持有超12个月后出售免税的待遇。
现行规定下,德国个人投资者在持有加密资产满12个月后出售所获收益无需纳税。这一立场由财政部于2022年提出,并延伸至用于质押和借贷的币种。若在12个月内出售,收益则按普通所得税率征税,高收入者最高可达42%。
批评者指出,取消持有期免税政策对长期投资者的打击远大于草案所描述的投机者。新规下,加密收益将与股息、股票利润和利息一样,适用25%的统一税率,外加5.5%的团结附加税(即税款的5.5%),实际税负为26.375%(不含教会税)。
草案还提出,1000欧元的储蓄者免税额将适用于加密收益,亏损可与收益(包括股票收益)进行抵消。此外,借贷和质押所得也将被视为资本收入。
据《世界报》报道,NFT、证券型代币、部分稳定币以及部分实物资产代币将被排除在统一征税范围之外。

自动代扣税款不会在2028年前启动,届时银行及其他服务提供商将像处理其他资本收入一样直接汇缴税款。延迟实施是为了给平台一年时间构建相关系统。
当资产在平台间转移时,服务提供商可参考客户提供的购买价格和取得日期。若客户无法提供相关证明,则将统一适用25%的税率。
法案称,加密资产已逐渐获得更广泛的市场认可,其“日益代表一种私人资本投资形式”。新规将终结其被视作汽车、艺术品等经济商品而享受的特殊税收地位。
财政部措辞更为直接:“辛勤劳动收入和资本利得需要纳税,而加密资产投机收益却基本免税,这是不公平的。”预计新税带来的财政收入在2028年为1.6亿欧元,至2031年每年增至3.5亿欧元。
该草案尚处于联邦政府内部早期协调阶段,仍有可能调整,但联盟党(CDU/CSU)与社民党(SPD)已在夏季预算谈判中就加密税收问题达成原则性一致。
